澄清与修改*:
原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③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变更为:
*.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③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澄清与修改*:
*.*.*业绩要求:近*年内,至少完成*座中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变更为:
*.*.*业绩要求
近 * 年内,至少完成 * 座类似规模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澄清与修改*: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下午**:** 整。
变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 整。
澄清与修改*:
务欢池北*号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纸。
其他不变,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