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内容:
问题:关于澄清公告第*条中的“含防洪排涝综合工程中的中型及以上水闸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能直观体现出为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未提供的,或评标委员会不能界定的,不予认可施工业绩”是指施工单位业绩中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无法直观体现中型以上的规模水闸需要提供设计批复文件,还是指的施工单位业绩均需要提供设计单位的设计批复文件?
答:类似工程业绩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平台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外,还需提供能直观体现出为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变更内容
本项目(*标段至*标段)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由此而给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南县水利局,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地 址:衡南县黄金路与滨江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晓霞街**号文翰花苑*栋***室
联 系 人:唐宇、叶亮辉、梁桂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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