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恭坡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资兴市水利水电服务中心的委托就资兴市恭坡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补遗:
*、原上传的招标文件中未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现予以发布:
资兴市恭坡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其中措施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元、其他项目费(工程暂列金)******.**元为不可竞争费,固定报价;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两项为暂估项目,分别按******.**元、******.**元固定报价,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暂估价项目规定执行。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注明为固定报价的子目均须固定报价,具体结算时按财政评审审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现已上传,投标人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设〔****〕***号)第***条“水利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并对其承担的造价业务负责。水利造价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并接受继续教育。水利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须由水利造价工程师逐页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变更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致。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项目投资总额(合同估算价)与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不*致的,以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请各投标单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
本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资兴市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地 址:资兴市文锋路 ** 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原***国道)郴州汽车配件市场*栋 *** 室
联 系 人: 何女士、谷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监督机构:资兴市水利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