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川南城际铁路大观站站前广场和连接线项目(*期)结算协助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信息发布主体: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发布时间:****-**-** **:**:**】 【字号 】 【打印】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川南城际铁路大观站站前广场和连接线项目(*期)结算协助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评分标准中拟派人员配置,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体化平台进行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地址:*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地址:*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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