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芳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灌区建设工程或者堤防建设工程或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修改为:*.*.* 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水库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新建水库或者改扩建水库)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见上传。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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