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号工程包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号工程包施工监理”(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问题:评分标准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的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目属于地灾类监理项目,地灾 类监理最高资质为甲级,为自然资源部颁发。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是建设部颁发且不适用于地灾 类项目。综合资质+地灾甲级监理资质 在全国都没有几家公司具备,因此属于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取消综合质资加分项。
回复:该要求为加分项,不属于资格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第*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中其它监理人员配备*.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分;具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分;具有*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配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名的得*分,配备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名的得*分,配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人员*名的得*分。同时配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名的再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理团队人员不得重复)其他监理人员需承诺到位否则,否决其投标。满分**分。
第*章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基本人员为总监、专监、监理员.此评分标准通过投标人承诺增加特指的履职人员(且增加的人员需*人多证)来加分的条件设置,明显存在不合理现象,依据《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回复:招标文件中修改为:满足文件的基本人数基础上投标人多提供*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满分*分。具备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福建省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工环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岩土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满足文件的基本人数基础上投标人多提供*名监理员得*分,满分*分。现场监理员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问题: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对工程业绩特征描述为“(如: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工程”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固土等)”。
建议修改为: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自然因素与人为活动因素引起的“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等治理措施。
修改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第***号令)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针对上述地质灾害所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因此只要是针对上述地质灾害所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都应视为业绩.
回复:招标文件中修改为:“工程业绩”特征(如: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固土等)。
*、问题:第*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满分*.**分)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公示文件等能满足得分条件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日期以相关证书(或公示文件)上注明的为准。描述的“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中所指的监理项目部有可能是公路、水利、市政等项目。这些项目都与本项目内容无关。依据《招投标实施细则》属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建议:取消或把“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改为“投标人承接过的地灾监理项目”。
回复:本项要求为加分项,不属于资格要求, 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