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新平村“**顷”,属《中山市**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新建村、新平村、新平*村村庄规划》(中府函[****]**号)范围,规划功能为*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土地使用权人为阮锦活、孙雪玲。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中山市**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新建村、新平村、新平*村村庄规划》(中府函[****]**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根据《中山市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米(国家**高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