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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就“*河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合作开发投资主体遴选”项目澄清如下:
*.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维码详见澄清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竞争性比选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比选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比选公告与本次澄清不*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给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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