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长宁镇*村****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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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镇*村****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明确技术参数。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采购文件第*章*.*技术要求中
原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 |
|
现更正为: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镇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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