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骨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绵阳市骨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更新时间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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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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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骨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信息发布主体:*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字号 】 【打印】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将招标文件 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报价要求 中 报价说明 为本项目*年服务期的总报价,每年报价=响应报价/*年 更正为:为本项目*年服务期的总报价,因无法预估参保第*、*年度的续保年度调整系数及投保床位数、投保医务人员数、投保手术台数,*年总报价均按参保第*年医疗责任保险的*.* 系数计算后报价,中标后实际结算保费按以后年度实际对应续保年度调整系数执行,如投保床位数、投保医务人员数、投保手术台数发生变化,对应年度的投保保费按本次中标单价结合实际数量和续保调整系数计算支付。

*.将招标文件 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参保第*年医疗责任保险按照*.* 系数执行,以后续保年度调整系数按续保调整系数执行。更正为:参保第*年医疗责任保险按照*.* 系数执行,以后续保年度调整系数按续保调整系数执行。

*.将招标文件 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医责险理赔响应要求 ②.理赔形式及程序 *.索赔金额在*万以内的,可由采购人、供应商、患方*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成功并确认赔偿金额,收齐索赔相关资料后,供应商需在*个工作日内(向患方或采购人)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可由采购人、供应商、患方进行协商处理,对医疗责任不明的可以会同“医调委”等引导医患双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鉴定后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出赔付金额,若达成赔偿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供应商需在*个工作日内(向患方或采购人)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原则上应引导患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会同“医调委”等参照鉴定意见组织医疗纠纷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书,索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供应商需在至少**个工作日内(向患方或采购人)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更正为:*.索赔金额在*万以内的,可由采购人、供应商、患方*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成功并确认赔偿金额,索赔相关资料齐全,供应商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赔款。*.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可由采购人、供应商、患方进行协商处理,对医疗责任不明的可以会同“医调委”等引导医患双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鉴定后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出赔付金额,若达成赔偿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供应商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赔款*.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供应商应当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原则上必须要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同“医调委”等参照鉴定意见组织医疗纠纷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乙方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赔款。

*.删除招标文件 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其他险种理赔响应要求 ①.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收集理赔资料,并上门收取理赔资料。②.索赔金额在*万以内的,供应商需在*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的,供应商需在*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索赔金额在**万元及以上,供应商需在**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款,及相关法律费用。③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分钟内赶到纠纷现场,双方密切配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处置。

*.将招标文件 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 支付约定 *、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付款比例为预估,每年实际付款比例按实际结算结果支付(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付款比例为预估,每年实际付款比例按实际结算结果支付(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采购单位按保险方案有关要求向供应商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保险服务费,付款比例为预估,每年实际付款比例按实际结算结果支付(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对“报价明细表”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文件集 中  报价明细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张启燕;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骨科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兴隆路**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

*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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