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室外配套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室外配套工程招标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室外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问:关于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共用*个业绩,且均予以加分?
答:不予重复计分。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项中均已明确“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详细评审项,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招标人: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电话:****-********,***********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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