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第*节**.* 预付款修改如下: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 * 天内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及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发包人支付该项预付款。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商务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中序号*中“预付款额度: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更正为:“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澄清公告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大吴中学(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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