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期)管道排查检测、水质水量检测(*次)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其他组织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中涉及法人及营业执照的相关表述已同步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或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口市君成产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