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浦原*级集中采购
照明系统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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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属于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复制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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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日期 | 章节 | 页码 | 修改范围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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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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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设备主要为 安保照明路灯及壁装投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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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执行本合同中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中所应满足的标准和准则。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
对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未包含的部分,我公司将提交资料给业主说明要采用的规范或标准。
对于所有可能影响设备功能和接口的偏差都要经过采购方的书面认可。对于任何与规范书不*致的偏差,供货方有责任在第*时间告知采购方。供货方还有责任告知采购方对于未被批准的图纸或程序所做的*切测试工作。这些告知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质量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书面提交。
实物保护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原材料采购、检查、试验、清洁、包装和运输必须遵循下列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这些文件与本规范书*起形成*套完整体系。除非特别说明,在订货清单确认时,所有的文件都要更新到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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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设施实物保护》 ******/**-****年版
* 《核材料与核设施安保的实物保护要求》 **/* ****-****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集成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
*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 ******/**-****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以上规范标准如果升版, 则均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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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物保护基建、探测及电气系统设备规范书》
***-***-**-***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
《核材料实物保护导则》 **/* ****-****
以上规范标准如果升版,则均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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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安保照明路灯,灯杆高**, ****,双光源****** ***灯 | 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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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外形尺寸图、重量,正视图,背景图和剖面
* 设备安装图
* 鉴定大纲和鉴定试验报告(含型式试验报告)
* 安装、运行和使用维护手册
* 其他需提供资料参考设备制造、供货方案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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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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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照明系统采用双光源杆式灯具或吊装式灯具,应能满足在-**.*℃~**℃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成套灯具应满足耐高低温、防盐雾、透雾强等要求。
光源:
高光效*** *×****
光效 ≥*****/*
功率因数 ≥*.**
显色指数 ≥**
特殊显色指数 **>*
色温 ****~*****
允许线电压波动 ±**%
使用寿命 ******
灯具寿命末期光通维持率 ≥**%
电压输出纹波 <*‰
***** 小于等于**%
灯具:
安装形式 吊装、壁挂、杆式
灯具防护等级 ****
抗风等级 **级风
抗地震等级 *级
杆高(杆式灯具) **
杆式灯具灯杆内外表面热镀锌层应大于**μ*
杆式灯具应采用广照型配光曲线,保证间隔**米布置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
路灯杆内接线箱的接线端子应可接入*个回路最大****?*?*的铠装电缆,双光源吊装和壁装灯具的接线端子应可接入*个回路最大****?*?*的铠装电缆。
供货方应提供灯杆基础、壁装灯具支架图纸(见以下附图)每个灯杆基础需配备*根****?*?*?*?*?*?*?*?*?*?*?*?*?*?*?*?*?*?*?*?*?*?*?*?*?*?* 埋管,灯杆形式应有单灯头和双灯头:
附图*
附图*
附图*
单灯头:配备双回路双光源,灯杆内接线箱为每个回路配备漏电保护;
双灯头:*侧灯头配备单回路单光源,另*侧灯头配备双回路双光源,灯杆内接线箱为每个回路配备漏电保护。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国家**认证的规定。
灯具整体结构应紧凑、安装简单、拆卸方便、维护安全快捷,拆卸和维修时不会有*部件掉落。
控制区周界、要害区周界(包括墙体区域)、地下管廊等区域照明将根据实保需求按需设置安保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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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要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设备制造方案。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证书文件,针对本项目需要提供:设备制造的主要制造仪器和检测设备清单(须提供设备图片)。配合我方完成总包方需要提供的合格供应商评审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其他性质,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厂商的原厂授权,并提供本企业的的资质文件,及制造商主要制造仪器和检测设备清单(须提供设备图片)。配合我方完成总包方需要提供的合格供应商评审的所有资料。
(*)配合我方完成设备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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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项目的组织(组织机构图、职责分工、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配置等)、技术要求的响应、合理化建议等。(商务和技术人员必须附带联系方式)
(*)提供产品彩页,并由针对性的列表提供设备参数表:不限于外形尺寸、重量、供电类型及功率要求、信号接线等接口信息,要求技术清晰、接口明确、参数准确。配合我方人员完成接口文件。
(*)提供产品第*方检测报告(公安部或****认证的检测报告)。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的真伪性验证,附带检测报告的真伪性网站地址,并附验证结果截图,供我方核验。
(*)提供安装指导和调试方案。(投标时提供项目通用性方案,后期配合项目部完成细化的安装和调试方案)
(*)提供设备制造环节的质量计划及过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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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造
*) 在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买方监造人员可到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买方监造人员对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交货前检验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对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
*)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般要求
——设备在交货时应涂上防腐蚀的保护层
——设备应按要求标识*致
——每*个设备应有完整的质量证书
——所有电气、电子设备的交付要能满足现场温度等环境条件的要求
——电缆:
电缆应按盘供给,并包含必要的
管道还应提供弯头、膨胀螺栓、固定部件等相关设备。
其它要求:
——不锈钢:经过钝化处理。
——碳钢设备:表面外围有可拆卸保护,其余地方用涂层保护。
——固定用的设备:螺丝、垫片、封套等要经过处理,打包发送。
——设备包装应密封以防其它物质或湿气进入
——部分设备箱里应放干燥剂
——所有设备必须有质检合格证
特殊要求:
如果没有特殊的要求,设备交付前各部分均要涂保护层。
所有不锈钢设备要经过表面处理后才能交付(如酸洗和钝化),碳钢也要经过初步处理。
设备表面着色应符合相关要求。
设备涂层不少于*层,要求供货商明确每层的处理方法(包括电镀、喷漆)。
为便于保存,对设备表面的处理应清洁规范。
如果设备没有涂层,它在运输和存放时须予以适当的保护,供货商应注明设备应怎样保护和防腐(如涂防锈油、清漆或涂防腐层),尤其对于所有表面均未涂保护层的设备,其表面*定要用油脂、油或清漆处理,如果设备需要在现场刷漆,应按有关程序要求的油漆完成。
铭牌及各种标志
系统各设备的铭牌应有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生产厂名、商标、型号、主要技术规格;
与电网直接连接的设备应标有电源性质、工作电压范围、频率及功率等。
所有设备(包括辅助设备)所用的铭牌、所用指示、警告指示必须有中文表示。
设备出厂应有防水塑料薄膜,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总包方应提交设备包装、运输各存储的方式以供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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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和清洁应符合*******及核设施质保要求中的需求。终端产品和加工环境在所有制造阶段都应保持清洁。在完成工厂的装配与试验之后,供货方要清洁所有的绝缘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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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要求:
乙方应依次按照本合同引用技术要求《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检验合格的仪器出厂时必须取出电池,单独包装,确保产品经多次转运不散包、不变形、不损坏、质量与性能不发生任何变化,每*件包装的重量应考虑便于吊装和运输以及防雨防潮。
(*)具体要求
标识:仪器外部的操作机构应该有名称和操作标记,仪器外部适当位置应该有铭牌,包括仪器名称、型号、序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等,并依此编制交货清单。运输箱上应该有精密装置,小心轻放和防雨、防倒置等标记。
在采购方批准前,任何设备不允许装运发货。
外包装按照项目部要求附装箱清单和装箱唛头。
安装用备品备件、调试用备品备件、运行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照类别另箱包装并标识。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应标记清楚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件号及装箱清单中的对应序号,并妥善包装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撞击和损坏。
当合同设备被证明由于包装问题而损坏,卖方需要设法维修或替换相应的受损设备并按合同要求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卖方需要保证设备包装在满足储存环境的条件下能经受从发运之日起两年的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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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责任:到达交货指定地点之前的运输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方式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乙方保证在运输途中,产品质量、性能等不发生任何变化。
(*)货物送至指定项目现场之前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对应发货清单,卖方应提前**天通知买方预计的包装箱数量、规格、重量和计划的装箱单。
(*)在每次发运完成后**小时内,卖方应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买方发送包装箱清单及装箱单原件。同时每件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各附有*份装箱单复印件、设备质量合格证,及电子版文档。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经证实,卖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尽快协助买方补齐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具体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卖方需要将以下内容用不同颜料涂写在包装箱相对的*面,用中文书写。*、合同号*、合同设备描述*、唛头*、到货地点*、包装箱号*、毛/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厘米)*、重心位置(适用于超过两吨的货物)*、
起吊位置**、发货人**、收货人**、****标志**、特殊标记用于*门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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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散装需要由卖方贴上标识,包括合同号和相关的机组号、名称和安装位置、装配图上的号。此外,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等也按上述要求分别独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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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设备存放的条件要求。对于到货设备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通电,供货商需要提供贮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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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以可靠的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在**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的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目的站/码头
*)毛重
*)箱号/件号
(*)每*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的详细清单*式*份,标明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的序号、文件号、名称、页数和箱号。
(*)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的交付日期以买方签发的收到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的清单的时间为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章第**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如果技术资料、供应商设备竣工文件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日内(对急用者应在*日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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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到货验收、最终验收(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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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前设备性能试验见证;出厂设备及其的供货完整性的核查;设备外观和外形尺寸、安装接口尺寸的核查;包装及标识检查;制造完工文件资料。检验符合约定的,甲方应签署出厂检验报告。
(*)甲方会同业主方及相关单位专家组成检验小组,并根据检验情况在出厂检验报告中体现检验意见。
(*)乙方在设备出厂检验时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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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付后,由甲方组织检验货物的包装、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随机(本合同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到货检验。
(*)所有设备到货验收时需经具有资质的第*方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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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目中,乙方负责设备供货、现场安装/调试相关服务。并提供系统运行指导、培训等技术服务。并提供本系统在调试完成、移交运行后的**个月内的日常检修用消耗材料。并提供本系统深化设计、系统内各设备及装置操作和检维修手册、系统运行手册等文件和资料。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所用的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接口资料、安装指导的技术服务;
安装、调试过程中或者调试合格后,对设备使用方操作人员免费进行日常操作和保养等知识和技能的技术培训不少于*次;
本合同技术要求中规定应由乙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服务。
(*)乙方在进行安装/调试相关服务时,应当遵守甲方、业主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服从甲方、业主的保密管理。
(*)因乙方原因影响安装、调试进度或者造成现场质量、安全事件/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应提供的设备铭牌必须符合甲方关于现场设备铭牌、标识牌标注、悬挂及固定的质保程序和相关规定。其铭牌材质、悬挂方式、标注样式由乙方根据甲方程序进行定制、悬挂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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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资料缺少的,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补足产品数量、资料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造成交付迟延的,乙方还应依本合同承担交货迟延违约责任。
(*)经检验,乙方交付的产品型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者退货并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更换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造成交付迟延的,乙方还应依本合同承担交货迟延违约责任。
(*)乙方拒绝补足数量、资料或者拒绝更换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调试不合格产品的,或者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补足数量或者更换的,甲方有权选择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
(*)乙方拒绝派人指导安装/调试相关服务或者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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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年**月**日之前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门核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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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提供原厂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是代理商或其他经销商要提供本企业的售后承诺和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质保期结束后的服务方案,要求售后服务机制完善、措施有效且切实可行,故障报修后*小时内进行回复,***小时内能派员到达现场,***小时内能够妥善处理,且具有定期的维护保养及客户回访。
质保期:机组临时竣工验收后**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