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现对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轨道周边交通安全宣传布建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本更正文件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致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要求 *、项目清单 轨道周边语音提醒器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更正为:“***元”。
原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要求 *、项目清单 轨道周边地插警示牌的数量:“***块”更正为:“***块”。
原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要求 *、项目清单 轨道周边地插警示牌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更正为:“***元”。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 轨道周边语音提醒器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更正为:“***元”。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 轨道周边地插警示牌的数量:“***块”更正为:“***块”。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 轨道周边地插警示牌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更正为:“***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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