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河洲等*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翠峰镇乡村振兴办电话:****-*******电子邮件:*******@***.***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电话:****-*******电子邮件:******@***.***说明:本公告第*条“监督部门”系统原因不能更改,监督部门按照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翠峰镇乡村振兴办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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