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处公租房维修改造
招标公告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处公租房维修改造
更新时间 2024-09-14
关键词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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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公租房维修改造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施工业绩。

请问:我公司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承担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则予以认可。

*.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施工业绩,因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安徽省内*处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具体涉及约****间卫生间防水维修改造及洁具更换,*处公租房监控改造等内容的维修服务,立恒*期配电房检测维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翻新,立恒*期及其他园区墙面刮白、*个园区屋面防水、空调维修保养、新增电热水器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本项目主要属于维修改造,我公司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业绩,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承担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则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中段*幢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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