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信息时间:*** **, ****】 |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 “*、保洁员”中“*、普通保洁员**人”更正为:“*、普通保洁员**人”。 (*)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雪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