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包河区********、********、********地块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及物探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包河区********、********、********地块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及物探答疑公告
“包河区********、********、********地块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及物探”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以及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提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请问勘察业绩中含居住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如旅游景区的酒店、医院的住院部、学校的宿舍。是否符合居住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答:勘察合同中须体现居住建筑,并且此部分勘察费用不低于**万元。居住建筑包含住宅、公寓、别墅、宿舍等,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民用建筑分类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期*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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