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选择主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招标公告 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选择主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更新时间 2024-09-29
关键词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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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选择主承销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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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选择主承销商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选择主承销商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东方家园*区**幢

    联系人及电话

    高杰****-*******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环宇国际西楼*层

    联系人及电话

    张芳芳、周厚义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矿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郑宇

    服务期

    *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实际承销金额****.**亿元;

    *、实际承销只数***只。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青岛金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第*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邵亚良

    服务期

    *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实际承销金额***.**亿元;

    *、实际承销只数***只。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第*项项目概括中第*条,*(*)最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债券承销资质的违法违规记录,参与团队、个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第*项项目概括中第*条,*(*)最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债券承销资质的违法违规记录,参与团队、个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第*项项目概括中第*条,*(*)最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债券承销资质的违法违规记录,参与团队、个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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