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更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及空气采样报警设备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更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及空气采样报警设备项目”(招标编号:******-**-****)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 分)的第*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除投标人资格业绩以外,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 * 个单项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得 * 分,最多得 * 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得分业绩和以下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每个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现场踏勘人员集合时间:****年**月**日**:**
集合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 *** 号,合肥卷烟厂生产指挥中心*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进行踏勘人员不得在现场向招标人或其他单位人员透露本单位的信息。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