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1-01
关键词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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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期)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实施地:晋城市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依据文件: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依据文号:****-******-**-**-******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开标时间:****-**-**标书发售时间:****-**-**至****-**-**
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期)招标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期)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言之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沁水县月亮湾商铺*-*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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