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精神病院项目(*期)*次装修、智能化及附属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连江县精神病院项目(*期)*次装修、智能化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控制价“智能化及附属工程”采用连江****年*月份信息价,与控制价编制说明****页(****年*月连江信息价)不*致,请修改;
答,本项目是由智能化及*次装修两个部分组成,预算编制时间不是同时进行,信息价时间不*致情况,请投标人结合两部分内容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未按闽建〔****〕*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
*、本项目土石方比例包干计取,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施工员及质量员专业未在标书中明确,请明确。
答:不做专业要求,投标人自行提供。
*、施工员*人及质量员*人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不做专业要求,投标人自行提供。
*、请问施工员、质量员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不做专业要求,投标人自行提供。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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