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樟城镇社区党建文化便民综合服务场所(施工)(评定分离)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永泰县樟城镇社区党建文化便民综合服务场所(施工)(评定分离)(招标编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的定标方案,也未找到相关。
答:定标方案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请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在招标文件第*章已提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工期延误按每日千分之*.*罚款,此金额偏高,请修改;*、人工费调差未约定,请按闽建〔****〕* 号文执行;*、断热铝合金型材、中空***-*钢化玻璃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请调整;*、地下室防水卷材未按定额系数*.**换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人工费调差在招标文件第*章“第*节 通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经查阅中未找到“定标方案”,请代理及时提供上传平台。
答:定标方案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定标方案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注:本项目定标方案所需要提供的评审材料,投标人应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将“①施工员*人(其中土建施工员*人,水电施工员*人)”修改为“①施工员*人(其中土建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 合同协议书”中“*.工程地点:永泰县樟城县环山北路北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修改为“*.工程地点:永泰县樟城镇环山北路北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修改为“*.资金来源:专项债+自筹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