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的澄清提问,现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统*进行如下澄清修改:
*、提问:招标文件第*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设备不支付预付款。”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第*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设备不支付预付款。”两处对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的描述不*致,以哪条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条规定为准。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设备不支付预付款。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应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本招标文件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致,以本招标文件补遗书为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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