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2024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项目终止公告
招标公告
[丹东市·振兴区]2024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项目终止公告
****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采购项目终止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 ),**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锦江街**号***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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