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凤阳县板桥镇安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年凤阳县板桥镇安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招标人于****年**月**日**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不足**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修改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 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招标人于****年**月**日**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不足**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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