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新增信号灯及抓拍设备服务(*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在中标结果中公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响应)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格承诺函、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等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因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开标时间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西市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市本级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北路***号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结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采购文件),项目执行科(采购过程和结果)
电话:****-*******(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结果)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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