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号*幢****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级信息处理平台、农作物病虫实时监控物联网设备、农田小气候自动采集传输设备、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系统、害虫自动性诱系统、小虫体智能测报系统、农作物病害(赤霉病)实时监测系统、农作物病害(稻瘟病)实时监测系统、田间病虫害移动智能监测设备(*)、病虫害调查工具箱、无人机(拍摄、信息采集)、红火蚁监测工具箱 品牌: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西安黄氏、西安黄氏、杭州睿坤、拖普云农、大疆、瑞丰 规格型号:**.*、**-*********-***、**-***-**、****-**-**.*、*********、****-****、***、***-***、****-****、***型、***** **、**-***** 数量:*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 单价:******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汉嘉酒店旁*楼(妇幼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变更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号*幢****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级信息处理平台、农作物病虫实时监控物联网设备、农田小气候自动采集传输设备、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系统、害虫自动性诱系统、小虫体智能测报系统、农作物病害(赤霉病)实时监测系统、农作物病害(稻瘟病)实时监测系统、田间病虫害移动智能监测设备(*)、病虫害调查工具箱、无人机(拍摄、信息采集)、红火蚁监测工具箱 品牌: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拖普云农、西安黄氏、西安黄氏、杭州睿坤、拖普云农、大疆、瑞丰 规格型号:**.*、**-*********-***、**-***-**、****-**-**.*、*********、****-****、***、***-***、****-****、***型、***** **、**-***** 数量:*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 单价:******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元/套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丰墩路交叉口汉嘉酒店旁*楼(妇幼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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