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卫民工业区,用地面积为****.**方米,土地来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林卫红,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初始出让合同约定指标为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
该用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在控规《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生产性建筑高度≤**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米。
依据《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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