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迎宾路至南(北)正街周边污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部分招标人提出的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问:下列所述的项目代建业绩:某单位具备投资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与委托单位或业主单位签订了某项目代建合同,在该项目中承担报批报建手续、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采购、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交付、预结(决)算审计等*系列有关的全过程咨询及管理工作,并承担其中某*项或多项专项工作(如勘察、设计工作等),虽名为“代建”,但实质上与本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承担某专项工作并全过程管理)*致。 提问:此类业绩能否作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
答:不认可。
问: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关于“荣誉奖项”的评分标准(页码第**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省级优秀市政工程设计奖的计*分,最多计*分”,后注“与湖南省签署了招投标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或直辖市公布的相关奖项,可用于加分,但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签署情况的网络截图”。 提问: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范本中关于奖项设置说明“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奖项设置应考虑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等。勘察设计类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等各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设奖项为优秀勘察设计奖,并非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不应限定湖南省省内奖项,或与湖南省签署了招投标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或直辖市的奖项,与招标文件范本不符;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第(*)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应参照范本说明“勘察设计类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等各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请予以修正。
答:本项目勘察设计类奖项未限定湖南省省内奖项。补充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 荣誉奖项”中备注:(*)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评定的省级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对应加分。须提供获奖文件、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文件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
问: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关于“荣誉奖项”的评分标准中奖项有效期的注释“省级奖项有效期***天”(页码第**页)。 提问:奖项设置年限为***天内时间过于紧凑,鉴于各省份每年评奖时间并不固定,可能存在某些省份***天内并未评奖的真空期(如****年评奖在**月份之前,而****年目前未评奖或正在评奖),此条件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排外倾向。建议放宽省级奖项有效期。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关于企业加分业绩的说明“企业加分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工程(不含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页码第**页);而关于企业加分业绩的说明“人员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工程”(页码第**页)。 提问:前者要求的市政工程“不含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后者没有不含,即全覆盖。为何毫无根据而前后而设置不*致?根据本工程特点,建议人员业绩也补充“(不含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
答: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服务团队评分标准”备注(*)修改为:(*)人员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 ****万元的市政工程(不含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
问: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系统提示“此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手机用于评标环节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使用,请谨慎填写”,而招标文件正文中未见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答辩要求。 提问:请问本招标项目在招投标阶段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电子交易平台已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是否可以在平台上更改?如不可更改,则设置不合理。因为在仅知道招标公告而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下,无法预知评标办法中关于项目经理的其他评审要求,投标人无法选定最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答:本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不需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招标人: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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