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航宇嘉泰飞机设备有限公司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次澄清公告(提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北航宇嘉泰飞机设备有限公司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做出如下澄清(回复):
*、问题:本项目计划总工期和计划开始工作时间等内容是否必须响应?计划时间不*致的如何对应?
答复:本项目工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即总承包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该工期要求应响应。而计划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是按施工工期进行了估算,仅作为前期计划,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该时间未做必须响应要求。
湖北航宇嘉泰飞机设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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