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雨母校区三省园7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二次)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雨母校区三省园7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二次)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31
关键词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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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省园*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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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省园*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次)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正:

第*章 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非联合招标项目)第*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其他义务  

乙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南华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号)、《南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试行)》(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

修改为:

*.*其他义务

乙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南华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号)、《南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试行)》(南华政发〔****〕**号)、《南华大学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南华政发〔****〕**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应装表计量,并按国家标准付费给甲方。*)乙方应督促各专业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制度,服从项目所在地的规定。*)协调与该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关系,费用由乙方或各专业单位自负。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监督机构: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局),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号

联系人:杨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段***号

联系人:李凌寒  杨荣华  邱星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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