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蕲春县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1-08
关键词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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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澄清公告 致投标人: 蕲春县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建设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人须知”“*、公告、质疑”“**.*、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部分,现澄清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内容将以书面或者线上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东璧大道**号

联系方式:易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湖北忠信

联系方式:张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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