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发布的“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因异地评审场地安排问题,现对以下时间作澄清修改:
*、原时间安排: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现时间安排修改为: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相关描述或相关对应时间,统*按上述描述进行修正。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肇庆市高要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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