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洋*号和*号污水泵站扩容工程(勘察测量单位采购)*次招标”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委托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桂林洋*号和*号污水泵站扩容工程(勘察测量单位采购)*次招标(项目编号:********-***-*)组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已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现对该项目进行以下更正: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第*点《测量范围附图,详见奥维标注点位(另附)》。更正为:《勘察地质要求(详见)》。
*、补充相关。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变更为:****年**月**日**点**分。
*、原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
根据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第*条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根据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