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团体意外险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的“价格分(**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保额报价高者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保额报价最高价者定为该报价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意外身故、残疾给付保额投标报价/意外身故、残疾给付保额评标基准价)×**%+(意外医疗费用保额投标报价/意外医疗费用保额评标基准价)×*%+(住院津贴保额投标报价/住院津贴保额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险金额)不得低于采购人设定的各分项险的下限价,即:①意外身故、残疾给付保额≧**万元/人/年,②意外医疗费用保额≧*万元/人/年,③住院津贴保额≧**元/天/人。任*分项险种投标报价低于采购人设定的下限价的,其价格标作无效标处理。 |
序号 | 延期项 | 延期前内容 | 延期后内容 |
* | 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 | ****年*月**日**:**时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更正事宜
除以上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恰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芳
质疑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采购文件获取、保证金、发票):周建仙
联系电话:****-********
往来邮箱(报名、发票及其他书面材料):**********@**.***
项目联系人(业务咨询、合同):蒋剑梅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建业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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