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年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年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标段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利辛县教育局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港口路***号 |
招标联系人 | 关青青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拟派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得** 分;满分 ** 分。 请问装饰业绩是否符合?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此为准: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现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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