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窗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 标的名称:遮光布帘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线密度:经纱≥***********,纬纱*≥***********,纬纱*≥**************”更正为:“*、线密度:经纱≥*****(或≥******),纬纱*≥*****(或≥******),纬纱*≥******(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编号:******************** *、采购预算: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窗帘及类似品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体化平台进行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注:因本次只更正单位,未变更参数,默认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若投标人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于****年*月*日**:**前与我公司联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巷*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秋虹、王*龙、兰岚、蒋德林、刘燕、郑杰
电话:***-********
*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