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了长治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内容为: *. 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治山安立德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 *. 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占比**%,民营企业资金占比**%,招标人为长治山安立德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山安立德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碧城园区***室 联系人:常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仲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孵化基地*号楼*区**层****室 邮编:****** 联 系 人:郑洁婷 电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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