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先洋至后门*级公路改建工程
补充通知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先洋至后门*级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查验、保管。银行保函开具方式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开具银行保函(*)非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但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如两种方式均未体现,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办理投标银行保函所需的*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虎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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