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延期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号函的要求,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根据项目需求,将该项目做如下延期:
*、原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延期至:“****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磋商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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