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楼家具项目(项目编号:****-****-*-****)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楼家具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中第**、**项屏风工位中“屏风厚度**+****”变更为“屏风厚度(**~**)+(**~**)**”。
(*)材质小样中“****厚度屏风样块(***×*****)”变更为“**~****厚度屏风样块(***×*****)”、“****厚度屏风样块(***×*****)”变更为“**~****厚度屏风样块(***×*****)”。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第*、*、**、**、**、**、**项样品,待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交货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给采购方本批产品原材料主材(板材、油漆、钢材、配件)的购置合同和发票备查。
(*)中标供应商须于投产*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家具制造生产计划,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家具制造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核实。
(*)验收时采购人指定具备***资质的第*方检测机构针对本批家具安装场所(采购人抽取*间办公室)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 *****-****进行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验收时采购人指定具备***资质的第*方检测机构针对本批家具(采购人抽取*件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若检验结果说明产品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恢复原样,采购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若检验结果说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 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进行应答并提交。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方为有效投标。
*. 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锋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范文红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网址:***.*****.***.**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楼家具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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