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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项目 项目编号:******** [ ** ] 采购人名称:房山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路南大街**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用途: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 招标的范围及资质条件: 货物需求: 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汽车销售定点,具体车型包括: (1)、上海大众汽车系列。 (2)、*汽大众汽车系列。 (3)、北京现代汽车系列。 (4)、旅行车(*座以上、含*座)、特种专用车等系列。 招标的范围: *、此次招标在共享北京市财政局车辆政府采购定点协议单位的基础上在房山区域内招标定点协议单位,拟招中标供应商*家。 *、投标人应为在房山区区域内注册、经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汽车销售资质的企业。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满足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级定点单位相同车型的同等价格(所报价格中应包含验车上牌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汽车供应来源和专业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整车销售、*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位*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即**店) *、投标人须提供竞标车型的详细技术文件。 *、本次中标单位服务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中标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对房山区政府采购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同等车辆价格。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年检, 有经营汽车销售项目,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成立*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年*月、*月、*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招标前已是定点单位的在合同期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经营许可证、资质、信誉等级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或材料。(公司简介、财务报表、获得荣誉等)。 (**)、提供**年与厂家签订的商务合同复印件。(特种专用车除外) 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提交资料的要求:所提供资料需密封完整 提交资料的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上午*:**开始(北京时间)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友谊 吕岩 联系方式:********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