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的清新区文化馆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及文件,现根据部分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实际情况,对招标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部分 评标办法”之“*、评标标准”之“*.评分细则”中:“根据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注:须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澄清为:“根据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注:须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该内容中的“同类项目业绩”主要是指音响设备、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等业绩情况。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项目的其他招标要求均无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电话:****-******* 传真:****-*******邮箱:*********@***.***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幢***号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中山路**号监管部门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清新区清新大道**号财政局大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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