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的“中山市沙溪圣狮村网络高清监控系统工程”(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原公开招标公告中的第*条第*款“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报价的,必须附有总公司的授权声明,声明分公司在本次采购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切权利和义务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原公开招标公告中的第*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澄清为“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沙溪镇圣狮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圣狮村海傍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路**号汇智大厦*楼东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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