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门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我司网站上发布的《江门市中心医院采购后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因采购人原因,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招标文件第*部分投标邀请函,第*点投标人资格第*条“投标人应当具有为*级甲等医院服务(包*:清洁服务/包*:配送及其他服务)两年(含)以上的经历(需提供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更正为:
“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相关服务(包*:清洁服务/包*:配送及其他服务)的经历(需提供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迟至****年*月**日。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至****年*月**日上午**:**。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北街海傍街**号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俊毅、罗海山、李允仪、吴继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
电话:****-*******、***-********-***
传真:***-********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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