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补遗书
编号:补№**
各投标申请人:
鉴于你单位参加了保山市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现将修改及补充通知你方,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号楼*楼)。
本通知是该招标项目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月**日
――――――回复栏―传真****-*******/*********@**.***―――――――――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悉保山市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补№**,现予以书面回复,以示确认,若在招标过程中你单位有任何补遗、通知均可通过以下传真或电邮通知,我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投标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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