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县古固寨镇史屯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县区)***********号
*、招标结果顺延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公示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
*、顺延原因及顺延结果:
新乡县古固寨镇史屯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谈判会议。并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
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的第*中标候选人为安阳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在公示时间递交了情况说明(因项目经理孟宪远 建造师编号:豫************;因公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无法到场履职自愿放弃此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为保证此项目正常进行,现经采购人决定报监督同意,该项目进行顺延,现将本项目顺延情况如下:
原第*中标候选人信息:
安阳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元
项目经理: 孟宪远 注册编号:豫************
顺延后第*中标候选人信息:
河南宇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元
项目经理:彭超 注册编号:豫建安*(****)*******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县民族宗教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层
联系人:荆昂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号*幢*层**号
联系人:司尚平 电 话:***********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招标代理公司接受质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