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雁翔路道路工程第1次澄清
招标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雁翔路道路工程第1次澄清
更新时间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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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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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雁翔路道路工程第*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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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雁翔路道路工程标段施工第*次澄清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桂林市雁山区雁翔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起于大岭以北的桂阳公路,言大岭西侧向南延伸,经桂林理工大学校门北侧,终点接桂阳公路。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车道,设计速度**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米。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东中天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款除外)。”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现变更为:“****-*******”。

此次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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